2010年6月19日星期六

【权利:3291】 新世纪出版社取消出版《李鹏“六四”日记》计划(附答记者问)





声明

根据相关机构提供的有关着作版权信息以及香港版权法,本社原定2010622日出版的《李鹏「六四」日记》,由于版权原因,取消原出版计划。谨向各界诚致歉意

 
香港新世纪出版社
2010619
http://www.newcenturymc.com/


新世纪出版社就停止出版《李鹏六四日记》答记者问

 

问:刚刚听到新世纪出版社由于版权原因停止发行《李鹏六四日记》,请问是什麽促使你们做出了这样的决定?

答:一句话,是由于相关机构在出版之前提供的着作版权信息,根据香港的版权法,我们只能取消原出版计划。

问:那麽您是不是指原作者,或是李鹏亲自出来说版权不属新世纪出版社呢?这是不是你说的所谓相关机构提供的着作版权信息呢?

答:至于说哪一个机构,什麽信息,我不便提供具体更详细的情况。

问:其实人人都有版权可能有问题的感觉,那麽你们以前决定出版是如何考虑的呢?

答:决定出版,是这样考虑的:首先,以前决定出版的时候不是,或者说还没有成�,一个法律问题。我们有理由相信,李鹏本人写了这本书并且愿意出版,但是他的出版权利被第三者,也就是中共中央政治局,所剥夺了。法律是没有规范在这样的条件下出版社是否可以出版的。作�一个独立出版人,一方面是中共中央政治局限定的界限;另一面是原作者本人的意愿、当事人纪录的史料价值、历史意义和公�的意愿等等,因此选择出版是很自然的,也是慎重的。

问:那麽现在,您说的上述条件都不具备了吗?

答:以前的情况是:政治局禁止出版,作者本人必须遵守,因此这份材料很可能封存起来,永远不见天日。决定出版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了打破这个死循环,就是说为了永不见天日解套。的确,有没有风险呢?当然有,比如:如果原作者表示版权应归其所有,表示没有授权。这是出版以后最坏的一种可能性。其他可能性也存在,比如:当事人不表态等等。即使是最坏的可能性发生,解套的目的也是达到了,公�得到一份历史材料,而且是当事人出来认证的历史材料。作�代价,我们出版社可以道歉、停印、支付版税等等,都是我们愿意承受的。但是,自从媒体报道出现以后,情况发生了很多很多变化。遗憾的是一份由专家学者进行了仔细的研究,并且我们愿意为之负责任的版本的正式出版机会已经丧失。

问:有人说你们这本书的原稿来历不明,还有一些目前无法解释的疑点,自己对这本书的真实性没有把握,但要通过出书来验证日记的真�。这样做有违出版职业操守。你对此有什麽看法?

答:我们要通过出书来验证日记的真�这种说法不准确。我们出书,就是说我们认�日记是真的,并且愿意�此负责。但是由于这本书的复杂性,我们不能保证读者会都能接受我们的观点,同意材料的真实性。但正式出版以后,真正面向广大读者了,我们相信一些读者的存疑也会逐渐消融。有人说: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也是这个意思。

 


 (原载《世界日报》)


《李鹏六四日记》取消出版的背后

 

齐其器

 

              【新世纪特稿2010年6月19日】尚未出版已经轰动的《李鹏六四日记》,本来说是由新世纪出版社在六月二十二日推出的,可是,出版社出版人鲍朴近日突然发表声明,说由于有关机构提供的版权信息和香港出版法方面的考虑,取消了这本书的出版计划,引起舆论愕然。这背后,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们不妨猜想、分析一番。

              鲍朴的声明中提到两个因素:一个是香港版权法,一个是有关机构提供的版权信息。应该说,在香港办出版社,又准备出版《李鹏六四日记》这本著作权真相并不完全清楚的书,鲍朴应该在决定出版之前就已经研究过香港出版法,那才是合情合理的。《信报》登载的鲍朴写的出版前言,最后特意提到说,本书出版以后,如为作者所证实,则关于版权的合法权益应归属作者本人。这明显就是一个例证。这等于说,只有在有关机构提供了相关的版权信息之后,出版社关于香港出版法问题的考虑,和出版人写这个前言的时候的考虑不一样了,所以取消了出版。所以,有关机构提供的版权信息,应该是促成出版社作出取消出版这个决定的关键。

              什么有关机构呢?常识告诉我们,这不会是香港或其他什么地方的什么机构,应该是中国方面的什么机构。具体什么机构,我们难以猜到,但应该不会是一般的机构,而应该是权力机构。什么样的版权信息呢?唯一的可能,就是李鹏承认此书版权属于他本人。这样,如果李鹏没有委托鲍朴出版,那鲍朴出版这本书就会有法律上的麻烦了。香港版权法的因素,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重新考虑了。

              这本书要出版的消息一公布,网上就出现了电子文本,舆论炒得相当热。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当局,包括李鹏本人,肯定都很关注。中国当局肯定不想看到这本书出版,否则李鹏的书早就问世了。李鹏的态度呢,我们可以想见,应该是很尴尬。一个尴尬,就是书的出版者是鲍朴,赵紫阳政治秘书鲍彤的儿子,这等于说,李鹏的出版自由,要靠他自己的政治对头来给予实现。再一个尴尬,可能更大,就是中央领导层很可能给他压力:告诉你这书不能出,怎么还拿到香港去出呢?这不是违反纪律吗?也许李鹏可以辩解:不是我干的,我怎么可能让鲍彤的儿子帮我出书?但辩解归辩解,出书的事儿你怎么办?特别是正当这个关口,李鹏应该正在一心希望胡温在十八大之前把儿子李小鹏安排到正部职位,父子俩都不愿意惹这个麻烦。

              对付的办法,可以有好几种。最简单的,就是发个声明,否认这本书出自李鹏之手。不走这个捷径,而是采取我们目前并不了解的办法给出版商压力,导致他因为版权考虑而不得不取消出版计划,正是证明了这本书就是出自李鹏之手。看来,鲍朴所说的本书出版以后,如为作者所证实云云,现在变成了本书出版之前,就为作者所证实了。

写到这里,有朋友告诉我,何清涟的推特上,早在六月十五日(美国时间)就已经写到:昨晚得到关于李鹏日记最新消息:李鹏承认日记出自其手,但却否认其想委托给鲍朴出版。现正在商谈。看来我们也不全是猜测了。

还好,现在有了网络,鲍朴那里出书的消息一面世,大家就已经可以在网上读到李鹏六四日记了。这就是说,不管新世纪出版社出不出这本书,公众现在已经获得了阅读这本书的知情权。在这个意义上,李鹏、鲍朴和公众都是赢家。李鹏写了书,当然想出,可是原来出不了,经过新世纪出版社这么一折腾,这书也就和大家见面了。鲍朴想出书,既为了保存历史资料,也想确认作者,现在这两个目的实际上都达到了。公众赢在:关于天安门运动和六四屠杀的记忆被唤醒,并且多了一份材料来帮助了解历史的真相。唯一的输家,就是那些不想这本书面世,也就是不想让公众记得六四、了解历史的人。前些天,网上颇有中共背景的论者,不加分析地就说这本书是伪造。现在,应该是李鹏,悄悄地、但是响亮地,打了他们一个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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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N 于 6/19/2010 08:12:00 上午 发布在 新世纪 New Century 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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