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2日下午,贵州关岭自治县公安局坡贡派出所副所长张磊枪杀坡贡镇两位郭姓村民。事件发生后“到底是制度杀人还是人性杀人?”不禁成了人们追寻的答案!
截至到2010年1月17日上午11时,距离贵州警察枪杀两村民已过去5天超过整整115个小时,至今未见到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人民日报对此事有任何报道。面对两位同胞、两个同类,不管何种原因被以如此暴烈的方式剥夺生命,号称“人民喉舌”的央视、新华社、人民日报以及记者朋友们,“依然”选择了“沉默的权利”!中 共 十七大提出,要保障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中央领导多次强调,新闻报道要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运用舆论监督增强新闻报道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媒体的职分、记者的天职还有国法、天理、人道……在这一事件上,难道你们真有选择沉默的权利吗?我们需要在此重点提示一下,回顾近些年来的新闻历史,每一次发生如此重大“新闻”事件时,央视们要麽选择沉默到底要麽姗姗来迟,对这一点的记忆就如同我们对农民兄弟死去时脚上依然穿着的那双胶鞋一样清晰!
--
谢燕益博客http://hexun.com/okokyea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