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讯北京时间2010年3月01日 首发 -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博讯 boxun.com)
只有民主才不会出现人亡政息
2月27日,温家宝与中国网友谈及了腐败问题。中新社报道,在被网友问及治理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三公消费现象时,温家宝说,“必须管得住”。最根本的是两条,第一条就是公开透明,就要让任何一项行政性支出都进入预算,而且公开让群众知道,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条就是民主监督。我曾经引过在建国前毛泽东主席和黄炎培先生说过的一段话解决“其兴也勃,其亡也忽”的周期律问题,最重要的是民主,只有民主才不会出现人亡政息。
知政失者在草野
总理在管控严厉的中国政府网与新华网与民交流,引来网民无数。除了能与温家宝进行网络问答的幸运者,还有大批网民在网络留言。仅在转播此次网络交流的中新网上,从27日上午8点15分到28日晚上8点15分,就录得网友评论101页之多。
内蒙古网友留下了温家宝在09年两会期间引用过的汉代政论家王充在《论衡》中的一句话:“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
北京网友:中央的很多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部门也只是权力交替的舞台,真正属于老百姓就只是一个名字。党中央能否在这方面特设向您们汇报老百姓苦难和需求的部门,由该部门直接对党中央报告和负责?
北京网友“老五a88”:腐败无处不在,劳动模范拿钱买,连一个班长都花钱买,单位聘干花钱买,然后上台后就拼命贪,可是这一切有谁来管,只有天知道。
广东网友:对贪官最好恢复以前的斩立决,此评论不让发表网管家里贪官成群!
江 苏网友:总理,现在是有钱的人喊穷,没钱的人吃了亏也不放在心上。多少工厂榨取劳动力,还理所当然。交税时,哭穷。来查时,大家一起大吃大喝,而我们这些 工人保险都不交竟然都没人来查。有谁来考虑过我们,跟公司吵了吧,那就得失业,生活还在继续,怎么办.........
欧洲网友:如果小官都跟大官一样勤于民事,天下早就太平了。但往往很多官越小越会摆谱。
天津网友张森泓:希望您抽点时间到法院去看一看,尤其是执行庭,很多“执行难”其实是法官不作为!有些法官态度极坏。老百姓打官司不易呀,好不容易判下来,执行又难。
黑龙江车迷:希望政府关注交通运输腐败。在黑龙江各地罚款太多了。只要是拉货的车,找个借口。多则罚款上千。少则几百,不要票据还可以少交些罚款。哪是在执法,如同打劫。乱。乱.....投诉无门....
山东无忧公主:总理,我想问问您老人家,我们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辛辛苦苦种了一辈子地,啥时候能象工人们一样老了能领个养老钱?我们农民真是太辛苦了。
辽 宁程先政:请您关心一下沈阳市农行的待岗职工吧,都下岗一年多了,一次又一次的考试,百般的刁难,就凭领导一句话,让谁下岗就谁下,下的多半是40岁以上 的职工,这些人为农行贡献了20多年,却落到这个下场,每月只发生活费,生活都很艰难,下来的人都是与领导没关系的人,这些人是最实在最本分的人,工作做 的最多,最好,最不会讨好领导的。
安徽网友:我是安徽太和农机二厂的下岗职工,我们这里被强拆好多户,不知道过了正月十五还会强拆我们吗?
广东似海深情:我八一年出生,中专毕业,还没上岗就下岗了,来到广州打拼十年,给私人打散工、摆地摊做小生意、跑业务,什么都干过,没社保、没医保,房子更是买不起了,请问我们的希望在哪里?!?!
并非无迹可循的‘民主中国’
哈佛大学高级研究员杨建利在《三个“中国”》一文中,陈述了‘两个中国’(权贵中国和屁民中国)严重分裂的事实,指出必须站在更高的位置上审视一个尚未出现的‘民主中国’,他认为这第三个中国“并非无迹可循的”。
杨 建利在写就这篇文章时,温家宝还没有与网友交流,但他似乎预感到了温家宝会打出“民主”这张牌,杨建利说:两个“中国”的脆弱稳定结构注定是要瓦解的。首 先,在观念的领域里,民主力量已经占了上风,即使“中国公司”的大小持股者,他们心里也非常明白民主是个好东西,中国迟早要往那个方向走,只是目前利益的 捆绑上使他们不能把这种认识作公开的表达,更不会主动变成促进民主变革的具体行动。然而民主力量在观念领域里占上风的事实奠定了这个稳定结构将垮时很多人 的直接取向,因为价值的判断在人心中早已完成。这是一个观念价值的基础,是几十年来国内外民主力量奋斗的结果。
(博讯记者:于明) [博讯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Modified on 2010/3/01) (博讯 boxun.com)
--
公 民 力 量
杨 建 利
哈佛大学 高级研究员
YANG Jianli
President, Initiatives for China
Fellow, Harvard University
658 Washington Street
Brookline,MA 02446, USA
Tel: (617)735-9133 Fax:(617)495-8180
www.initiativesforchina.org
www.gongminliliang.com
www.yangjianli.com
Facebook: Yang Jianli
Twitter: yangjianli001
--
★★《权利》电子邮件网络非常鼓励具有行动力的文章供大家分享和引起支持!
1,所有帖子没有注明"不可转载"的,一律可以转载;转发本邮件成员文章,请注明:转自《权利》https://groups.google.com/group/ChinaRights
2,《权利》公共发言,请发电子邮件到 ChinaRights@googlegroups.com
3,要退订此论坛,请发邮件至 ChinaRights-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4,群发邮件,慎重发言,文明用语,切忌只言片语不明不确!
5,备份查询:http://chinarights2.blogspot.com
6,联系:gongchangbeijing@gmail.com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