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3日星期一

【权利:3977】 一周民生舆情(2011年9月26日-10月2日)

总第一期 编辑:郑毅  发布:民生观察工作室

 

【编者按语】

官方一直称老百姓的收入在不断提高,这种提高只是一种表象,因为工资跑不赢物价 老百姓的菜篮子“越拎越重”;房价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本周,房价拐点渐显与房价未出现拐点两种相互矛盾的声音同时出现;陕西省宁陕县是一个国家级贫困县,但这里却全国率先实现十五年免费教育,那些整天叫穷没钱投资教育的地区真该好好反省一下;本周,农业部公布上半年农民人均收入为3706元;浙江尤其是温州地区是中国经济发达地区,但近期这里却出现老板出逃潮;有官方媒体报道,中国出租车业近7年发生超百起集体停运事件;近日,监察部等四部委处理暴力拆迁结果出台,处罚结果无论从处理范围,还是处理力度来看都是近年最严厉的一次,但“严打”暴力强拆管用吗?

一、物价与住房

 

1、工资跑不赢物价 老百姓的菜篮子“越拎越重”

 

据南方日报消息,9月28日,新华经参仕邦人力资源研究院发布的一份人力资源指数分析报告指出:在我国15个城市的4个重点行业中,工资涨幅输给了物价涨幅,多数地方实际工资呈下降态势。

 

报告指出,以2010年1月为基期,通过将2011年6月的数据与全部15个城市四个行业2010年1月的数据作对比发现,扣除物价因素后,普通劳动者的实际工资仅增长1%,与2010年6月相比,实际工资下降了5%。这表明普通劳动者的工资增幅没有“跑得过”物价增幅,实际收入同比在下降。

 

2、房价拐点渐显与房价未出现拐点

 

经济参考报报道,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国五条”自2010年9月29日出台以来,限购、限贷、房产税、保障性住房、监督问责等“五大利器”在楼市调控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一年来,在这些调控政策影响下,楼市成交急剧萎缩,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得到遏制,尤其是一线城市房价已连续两月止涨,虽然二、三线城市房价仍呈现涨势,但涨幅不断收窄。房价拐点渐行渐近。

 

据伟业我爱我家市场研究院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各限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量环比均出现了明显的下滑,其中一线城市成交量环比减少了29.3%,限购范围内的二线城市也减少了23.3%。

 

而中国农业银行在9月26日发布报告称,中国房价增速的持续下滑不能作为拐点将至的判断标准,认为目前房价拐点已经显现或过于乐观。

 

对于房地产商资金的问题,农行报告分析认为,近期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的同比增速已经实现连续五个月上升,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外商提供的资金还存在扩展空间,从这个角度看,开发商资金链尚可坚持一段时间。

 

二、教育与医疗

 

为陕西宁陕县率先实现十五年免费教育叫好

 

据中新网消息,率先实现”从幼儿园到高中阶段的全覆盖,率先在全国贫困地区推行从小学到高中的12年免费教育,陕南的国定贫困县宁陕县,在2011年秋季开学之际又推新政策:全县所有公办和民办幼儿园的2040名学前三年幼儿的保教费将被免除。

 

这是来自《华商报》的一则令人振奋的消息。宁陕县是国定贫困县,全县只有7.4万人,2010年全县地方财政收入3075万元,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国定贫困县却实现了一些发达地区都未曾实现的梦想——15年免费教育,让人人有机会接受教育成了现实,也一定程度解决了教育发展不均衡、不公平的问题,宁陕县的做法为全社会实现教育公平迈出了一大步。

 

宁陕实行15年免费教育的实践告诉我们,“15年免费教育”的梦想并非遥不可及。只要地方政府真正树立教育优先理念,办法总是会有的。一些先富起来的地区,不妨学学宁陕的做法,通过提供“免费教育”等免费公共产品,让人民从经济发展和财政增收中得到实惠,实现“共建共享”的目标。连宁陕这样的国定贫困县都能实现15年免费教育,其他地方有什么理由不行呢?

 

三、农村农民

 

1、 农业部:上半年农民人均收入3706元

 

9月29日,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上,会上,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称,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上半年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3706元,同比增长20.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3.7%。

 

农业部9月25-26日召开全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座谈会,会议期间农业部公开的信息显示,2010年农民人均直接承担的各项费用总额是38.63元。

 

2、 农产品连涨六周 CPI居高不下

 

商务部27日发布的数据显示,食用农产品价格已连续第六周上涨。受此影响,9月CPI仍将居高不下。

 

数据显示,截至9月25日当周,18种蔬菜平均批发价格比前一周上涨4.2%,其中西红柿、大白菜和圆白菜价格涨幅居前,分别为13.6%、12.7%和10%;粮油零售价格小幅上涨;前期快速攀升的鸡蛋价格继续上涨;水产品价格也连续两周上涨。 占CPI权重较大的肉类价格小幅波动,其中羊肉、牛肉和白条鸡分别上涨1.3%、0.8%和0.3%;而在生猪集中出栏和政府加大储备投放的情况下,猪肉供应增加,价格出现小幅回落,猪肉价格较上周下降0.6%。

 

四、社会保障

 

人保部:养老保险两试点参保人数达2.12亿

【《财经》综合报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9月30日发布数据显示,截止2011年8月底,全国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两项试点参保人数达1.71亿人,其中领取待遇人数为4518万人。

 

人保部称,按照国务院部署,从2011年7月1日起,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并扩大新农保试点覆盖面,全国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县分别达到1914个和1902个,试点覆盖面达60%。截止2011年8月底,两项试点参保人数达1.71亿人,其中领取待遇人数为4518万人。加上各地自行的试点,总参保人数达2.12亿人,领取待遇人数为5925万人。北京、天津、上海、重庆、辽宁、浙江、福建、江苏、海南、西藏、青海、宁夏12个省(市、区)实现了制度全覆盖。

 

五、劳工与就业

 

1、浙江出现老板出逃潮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曾经有人说,江浙是中小民营企业的天堂。但现在,越来越多的浙江老板正在跑离“天堂”。继温州信泰集团董事长胡福林逃跑之后,又相继传出温州泰尔铜业、综艺鞋业等公司老板跑路的消息。“每个月都有跑掉的。”对于这场“风暴”,当地人如是回应记者称。根据目前公开信息统计,从今年以来,已有近40名浙江老板不知所踪。“仅9月一个月,就有接近20起,甚至一天竟然就会发生几起老板跑路事件。”

 

此次出走潮所涉行业不只是鞋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也涉及能源企业。

温州市经贸委公布数据,2011年一季度,温州眼镜、打火机、制笔、锁具等35家出口导向型企业销售产值同比下降7%,利润同比下降30%左右。同时,这些企业订单金额出现减少趋势,单笔订单平均金额比上年同期下降的占16.7%。

 

2、中国出租车业近7年发生超百起集体停运事件

 

【《财经》综合报道】近几年来,出租车停运事件在中国各地不断上演,包括杭州、温州、重庆、沈阳、沧州等地。据中国经济周刊引述中国交通部数据显示,中国出租车业从2004年至目前的近7年时间里,发生了数量超过百起的集体“停运”事件。报道称,出租车从未消失,停运事件也从未停止,这仿佛一场停运的接力赛,一个地区接一个地区、一个城市连一个城市,停运事件在轮番上演。

 

据中国交通部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底,全国共有出租车110万辆,从业人员近230万人。

 

六、土地与拆迁

上海土地出让金达900多亿元 超北京近170亿

 

据法制晚报9月26日引述中国指数研究院数据报道,截至9月21日,土地出让金排名前20位城市的总和已经超过7300亿元,上海或可能在10月中旬迈进“千亿元俱乐部”。

 

上海土地出让金以900多亿元排名第一,超过排名第二的北京将近170亿元。

 

相比去年同期,四个直辖市除重庆微涨外,京津沪全面下跌。另外,广州和深圳出现了上涨,其中深圳涨幅最高。

 

沈阳则是今年榜单的“黑马”,2010年时,全年的土地出让金总额都未排进前十名,今年目前以450多亿元挤进了“前五名”,远超一线城市的广州和深圳。

 

中国指数研究院数据还显示,土地出让金集中在200亿-500亿元这个范围的城市最多,达到了14个。

 

七、官方动态

 

国办:未完成保障房任务政府禁建办公楼

 

9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在中国政府网发布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完不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的城市,一律不得兴建和购置政府办公用房。对于建设进度缓慢,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地区,将约谈政府负责人。

 

指导意见提出,要把住房保障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该意见明确,严禁改变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用途,擅自改变用途的,要依法从严处理。同时,政府要增加投入。地方政府要在财政预算安排中将保障性安居工程放在优先位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完不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的城市,一律不得兴建和购置政府办公用房。

 

八、民生评论

 

监察部等四部委“严打”暴力强拆管用吗?

 

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纠风办等四部门近日对今年上半年发生的11起强制拆迁致人伤亡案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行政问责57人,其中副省级1人,市厅级4人,县处级20人,乡科级及以下32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1人。

 

据介绍,此次查处的11起强拆致人伤亡案件均发生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后,其中,属于违法违规强拆致人伤亡的6起,属于依法依规组织拆迁但由于现场处置不当等原因发生人员伤亡的5起。

 

上述处罚结果无论从处理范围,还是处理力度来看都是近年最严厉的一次,网上许多人对此给予了肯定。我们也相信,这样的信息释放,将对暴力强拆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震摄作用,是一件好事。但我们也注意到,这样一种处理方式,仍然是靠行政强制力在推行,并且带有运动式的特征,这是强拆领域里的一次“严打”。令人疑问的是,“严打”能持续多久?“严打”能解决根本问题吗?如果过一段时间这股风过了,是不是暴力强拆会依然如旧?

 

要解决暴力强拆问题,首先要找到问题的根源。暴力强拆的泛滥,是源于政府和官员与民争利、与民劫财;是源于政府和官员掌握着绝对的、不受制约的权力;是源于官商勾结,权力黑社会;是源于人权和法制不彰。

 

因此给老百姓说话与主张权利的机会,营造一个真正的民主和法制的社会才是根本,“严打”要进行,制度建设更重要。(民生观察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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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观察维权工作室刘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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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2日星期日

【权利:3981】 中国有多少人被非法剥夺诉权?






中国有多少人被非法剥夺诉权?

 

中国的法律样样齐全,但公民的诉权却没有保障。有法不依,法律势必名存实亡。

《我要立案――上海司法不作为案例汇编》揭露了上海司法不作为的一部分事实,190位诉讼当事人有430件案例,在上海法院里遭受司法不作为的侵害天数总计225962 天(截止2011年9月15日)。这一小部分数字是已公开的,许许多多既不立案又不裁定的司法不作为案件依然石沉大海,不计其数。

公民诉权的丧失,这就意味着公民的所有合法权益得不到国家法律保护。没有诉权的人,不是公民,是奴隶。要保护自己的财产人身权利、竞选人大代表等政治权利不受侵犯,首先要捍卫法律,维护公民诉权。法律有了生命力,才会保护每一个公民的人身财产的安全。

每个人的诉权都是息息相关的,这是一个共同的基本的公民权利。一个地区有一件司法不作为的案例发生而得不到纠正,这就标志着法律在这个地区没有生命力,司法是不公正的,被剥夺诉权的灾难随时就可能落在自己的身上。

《我要立案――上海司法不作为案例汇编》第1集、第2集、第3集、第4集已印刷发行。没有收到纸质版的汇编,也可以在冯正虎博客 http://fzhenghu.net 上可以阅读或下载电子版。欢迎转载,或打印成册赠送他人。

请关注与支持中国公民维护诉权行动。

2011年10月2日

 

 

 

附录:《我要立案――上海司法不作为案例汇编》4本书的前言

 

 

上海司法不作为的见证

――《上海司法不作为案例汇编(第1集)》前言

冯正虎

 

《我要立案――上海司法不作为案例汇编(第1集)》是中国第一本揭示司法不作为问题的文集,收录了108案例、16家上海法院,案件当事人47人遭受法院司法不作为的天数总计92276天(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其中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司法不作为天数29117天,名列首位。

《民事诉讼法》第112条、《行政诉讼法》第42条规定的立案受理期限: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超过法定期限,法院既不立案又不裁定,这是司法不作为,即非法剥夺公民诉权。

上海市民王蓉华一人就有60件诉讼案,遭遇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虹口区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出具不予受理裁定的司法不作为侵害,本汇编仅收录其10件,其余均编入《王蓉华要立案》单行本。王蓉华的诉讼遭遇又创上海第一耻的新记录。连最基本的诉权都没有,中国人的公民权利靠什么保护?

108案例中的许多案件都经过行政复议,政府机关的复议决定书明确写道:"申请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院不认可,死活不肯立案,甚至连一个不予受理的裁定也不出具。要么法院不是人民法院,要么政府不是法院认可的合法政府,否则不会出现这等怪事。

这么简单程序的法律规定,法院都可以不遵守,这些法院还能坚守审判中的司法公正吗?正如温家宝总理2010年8月27日在国务院召开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讲道:"没有程序的公正,就很难保证实体公正和结果公正。"

有法不依,法将不法,国将不国。法院司法不作为,还要法院干什么,理应停业整顿或关门精简。法院院长、立案庭庭长、法官司法不作为就是渎职。依法推动各级人大罢免知错不改、对抗法律的法院院长、庭长、法官,切实保障司法为民。

冯正虎自2010年8月3日发起"我要立案"的行动,坚守法律,维护诉权,以保障公民诉权作为司法改革的切入点,从纠正程序不公正入手,继而促进司法实体与结果公正,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2011年元旦

《我要立案》阅读下载http://wp.me/P19mNd-48

 

 

没有诉权的人是奴隶

――《上海司法不作为案例汇编(第2集)》前言

冯正虎

 

《我要立案――上海司法不作为案例汇编(第2集)》是反映上海市民李惠芳、陈启勇遭受法院司法不作为侵害的专辑,收录了72个案例,案件当事人遭受上海法院司法不作为的天数总计7837天(截止2010年8月31日),并记载着李惠芳、陈启勇遭受房屋强迁、财产侵害及劳教冤案的苦难经历。

李惠芳原先居住在上海市长宁区北瞿路屈家桥,有独幢一百多平方的二层楼洋房,并经营多家餐馆,曾在欧洲做厨司长工作数年,生活富足。陈启勇在四川北路4街坊108号地块也有自己的房屋,家境盈实。但是,自从他们的房屋遭受非法的暴力强迁之后,安祥美满的生活被摧毁了。为了讨回自己的房产,不停上访,屡遭打压,软禁、抄家、拘留、劳教等无数次厄运罩应着他们,李惠芳的第一次劳教是为了抗拒强迁保护私宅,第二次与陈启勇一起劳教是为了维护自己做人的尊严。

他们与绝大多数访民一样,有着相似的遭遇,走上一条艰难的上访之路,向政府状告政府侵权,如同哀求猫不吃老鼠,十几年"相信上访"无结果,一旦信访终结又回到原点。但是,目前"相信法律"也无结果,法律是摆着看的。法官是听领导的,而不遵守法律,法律规定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但法官可以一千天司法不作为,实际上剥夺公民诉权,逼他们上访走向北京,甚至以暴抗暴,以命抵命。

李惠芳、陈启勇一边上访,一边走司法救济之路。他们依法先后分别向长宁区法院、普陀区法院提出46件行政诉讼案、2件民事诉讼案,由于基层法院七日内既不立案又不裁定,他们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分别向上海第一中级法院、第二中级法院提出24件行政诉讼案。

李惠芳、陈启勇不服劳教冤案,不服黄浦区法院、上海第二中级法院的一审、二审、再审的错判,为了充实证据继续申诉,依法要求普陀区公安局、长宁区公安局公开信息。公安部门未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因此被告上法庭。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一款,他们诉行政机关拒绝提供或者逾期不予答复的行政诉讼案,法院应当立案,但上海法院至今既不立案又不裁定。

目前,法律是软弱无能的,无法保护老百姓的权益。但是,李惠芳、陈启勇相信:"信访"最后都要归入"信法",无权无势的访民唯有依靠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别无他途。他们与更多的市民已明白这个道理:公民诉权的丧失,这就意味着公民的所有合法权益得不到国家法律保护。没有诉权的人,不是公民,是奴隶。要保护自己的财产、人身权利不受侵犯,首先要捍卫法律,维护公民诉权。

2011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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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农民护法维权

――《上海司法不作为案例汇编(第3集)》前言

冯正虎

 

《我要立案――上海司法不作为案例汇编(第3集)》是反映上海市莘庄工业区失地农民维护公民诉权的专辑,收录了92个案例,案件当事人92人遭受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不作为的天数总计8648天(截止2010年9月10日),并记载着失地农民维护公民诉权的经历。

上海闵行区成立莘庄工业区,圈占88个生产队基本农田、农村宅基地约2.5-3万亩。当时集体土地全在村支书、村长手中,为了极低的价格收取土地对一些有实权的干部收买,给他们分房奖励,让当官的家属进入工业区各单位正式编制,对当官的房屋拆迁提高补偿标准等手段来换取廉价的土地。

莘庄工业区成立十多年来,工业区五个一把手官员有二个严重贪污腐败。其中一个谢德宝有一处豪宅藏了大量的钱财,被小偷上门偷盗后败露,被查出有21套豪宅,贪污1.8亿人民币。

然而,普通农民的合法财产及征地安置补偿却被侵吞,拆除农民房屋不公平、不公正、不透明,甚至上访的农民还被关押恐吓,并逼迫他们写下承诺不去上访。这些农民在数年上访无结果的情况下,最后走上司法诉讼之路,试图用法律来捍卫自己的土地权益。2011年5月30日莘庄工业区92位失地农民各自向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提出状告上海市闵行区政府的行政诉讼。

截止9月10日,已有三个月多,法院仍然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实际上剥夺公民诉权,违反《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即"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这些朴实而执著的农民已经明白一个简单道理:没有诉权,公民其他一切权利都得不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也是他们土地权益及其他权利被侵害的一个根源问题。

这些失地农民如同掀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序幕的小岗村18位农民,不畏打压与威胁,奋起维护自己的公民权利,要诉权,要生存。从7月19日起天天静坐法院要求立案,至今已有三十九天,他们将持续下去,以其苦心唤醒法官的良知、感动执政者的内心、激发民众的共鸣,直至大家都来帮助他们讨回诉权,追回被侵害的土地权益。

201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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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领导,还是听法律?

――《上海司法不作为案例汇编(第4集)》前言

冯正虎

 

《我要立案――上海司法不作为案例汇编(第4集)》收录了108案例,62位诉讼当事人在上海16家法院里,遭受法院司法不作为的侵害天数总计57560天(截止2011年9月15日)。

本集108案例,其中刑事自诉案4件、民事诉讼案16件、行政诉讼案88件。在民告官的94件诉讼案中,被告市区镇政府占13件、市区公安局占51件、市局单位8件、区局单位19件、其他行政单位3件。最强势的地方政府与公安部门占民告官案例总数的68%。政府是法院的父亲,管吃管住,公安是法院的兄弟,手足之情,法院还敢依法立案吗?

2011年元旦冯正虎编辑出版《我要立案――上海司法不作为案例汇编》第1集后、相继又出版第2集、第3集、第4集。这4本案例汇编,揭露了上海司法不作为的一部分事实,190位诉讼当事人有430件案例,在上海法院里遭受司法不作为的侵害天数总计225962 天(截止2011年9月15日)。这一小部分数字是已公开的,许许多多既不立案又不裁定的司法不作为案件依然石沉大海,不计其数。

《民事诉讼法》第112条、《行政诉讼法》第42条规定的立案受理期限: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也三申五令发布保护公民诉权的法令、苦口婆心劝告地方法院遵守法律,例如《关于依法保护行政诉讼当事人诉权的意见》、《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官行为规范》关于立案的规定、《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等。但是,地方法院依然我行我素,漠视中央制定的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地方法官的一句口头禅:听领导的。这个领导不是法律,不是党中央,是地方大小诸侯。

地方官吏垄断司法权,各自为政,占山为王,唯我独尊,封杀民告官的司法途径,毁坏法律的权威。但是,民众觉醒了,不愿做奴隶,要求拿回诉权,要求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依靠国家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且,不仅要捍卫自己的诉权,还要关心其他人的诉权,每个人的诉权都是息息相关的,这是一个共同的基本的公民权利。

一个地区有一件司法不作为的案例发生而得不到纠正,这就标志着法律在这个地区没有生命力,司法是不公正的,被剥夺诉权的灾难随时就可能落在自己的身上。

 

2011年9月15日

《我要立案》阅读下载http://wp.me/P19mNd-48

 

 

 

附图:《我要立案――上海司法不作为案例汇编》第1集、第2集、第3集、第4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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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1日星期六

【权利:3980】 维护公民诉权




请关心与维护公民诉权,http://fzhenghu.net   http://fzh999.org

             冯正虎的邮箱:fzh999net@gmail.com



捍卫法律,还我诉权

冯正虎

 

    中国公民冯正虎自2010年8月3日发起"我要立案――维护公民诉权"行动,捍卫法律,还我诉权,以保障公民诉权作为司法改革的切入点,从纠正司法程序不公正入手,继而促进司法实体与结果公正。冯正虎的行动已得到民众的响应,包括法官、律师、人大代表及法律监督部门的认可。


    《民事诉讼法》第112条、《行政诉讼法》第42条规定的立案受理期限: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超过法定期限,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甚至有的法院还拒收起诉人的诉讼材料,即使收了诉讼材料也不出具收据。这就是司法不作为,即非法剥夺公民诉权。这种公然抗拒法律的司法无赖行为,已成了阻碍中国司法公正的绊脚石。


    公民诉权的丧失,这就意味着公民的所有合法权益得不到国家法律保护。没有诉权的人,不是公民,是奴隶。一个地区有一件司法不作为的案例发生而得不到纠正,这就标志着法律在这个地区没有生命力,司法是不公正的。这么简单程序的法律规定,法院都可以不遵守,这些法院还能坚守审判中的司法公正吗?正如温家宝总理说:"没有程序的公正,就很难保证实体公正和结果公正。"


    冯正虎2011年元旦出版《我要立案――上海司法不作为案例汇编》第1集后、相继又出版第2集、第3集、第4集。这4本案例汇编,揭露了上海司法不作为的一部分事实,190位诉讼当事人430件案例,在上海法院里遭受司法不作为的侵害天数总计225962 天(截止2011年9月15日)。


        2011年1月上海召开第十三届上海市人大四次会议期间,189上海市民联名依法向上海市人大代表及常委会提出市民建议书,其要求:1. 归还公民诉权,彻底清除司法不作为的恶习;2. 保障法官的独立审判权,树立法官对宪法法律的敬畏感;3. 罢免现任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信芳。


     此后,每周一下午数十名市民代表前往市人大信访办、中共上海市委信访办,敦促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中共上海市委履行督促法律实施的责任,捍卫法律,维护公民诉权,清除上海司法不作为的恶习。


    有法不依,法将不法,国将不国。法院司法不作为,还要法院干什么,理应停业整顿或关门精简。法院院长、立案庭庭长、法官司法不作为就是渎职。司法不作为不是个案,而是典型的普遍性的违法问题,各级人大应当重视,理应依据宪法法律的相关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法官行为规范》,罢免知错不改、对抗法律的法院院长、庭长、法官。


     中国的法律样样齐全,但公民的诉权却没有保障。有法不依,法律势必名存实亡。被剥夺诉权的奴隶只好"信访不信法",冲向党政部门不断上访,集会北京抗议投诉,或是逼上梁山、暴力反抗。夏俊峰、钱明奇是由违法侵权的政府、司法不作为、不公正的法院合力打造出的标志人物。没有法治,没有司法途径,利益对抗的中国公民只能处于一场又一场恶斗,永无止境。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上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更加紧迫,这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各方面反映强烈的问题。


    中共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各级党委要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带头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坚持依法办事,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和执行宪法和法律。


    现在,中国已到了彻底清除司法不作为的时刻。


    每个公民应当有建设法治中国的责任与义务,从关心与维护公民最基本的诉权做起。每一个遭受诉权侵犯的公民只要填写一张《法院既不立案又不裁定的案例简表》,让自己明白,也让社会明白,是谁侵犯您的诉权?侵犯的程度如何?一张一张简表汇集成一本一本《我要立案――司法不作为案例汇编》,送人大常委会及其它法律监督机关,并向社会公开。


    只有消除中国司法不作为的灾难,才有可能树立法律的权威、恢复法官的尊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让冲突的社会回归稳定与秩序。


    一部分不愿做奴隶的上海市民已率先站起来,"信法不信访",走进法院,我要立案,维护公民诉权,挽救垂死的法律,唤醒法官的良知,推动司法改革,建设法治国家。法律有了生命力,才会保护每一个公民的人身、财产的安全。

自立者,天助之。万众齐心,横扫恶习。

2011年9月28日

 

附图:

捍卫法律,还我诉权(组图) http://wp.me/p19mNd-kc(无需翻墙) http://canyu.org/n31574c6.aspx (在国内要翻墙)  

 



图片一:上海访民在北京支持最高法院批评地方法院司法不作为(7月28日)
 

图片二:上海市民在上海市高级法院门前抗议司法不作为(7月13日)

 

图片三:莘庄工业区失地农民天天在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静坐护法维权要立案(8月24日)
 

图片四:上海市民在浦东新区法院要求立案维护公民诉权(6月9日)
 
图片五:每周一下午上海市民代表集体走访市人大维护公民诉权(9月26日)
 

图片六:《上海司法不作为案例汇编》第1集、第2集、第3集、第4集
 

图片七:维护公民诉权的标牌

图片八:法院既不立案又不裁定的案例简表




【权利:3976】 小文两篇

 
 
 
 
                     北岛回国与王荔蕻入狱
 

      
                                                  (瑞典) 茉莉
 

 这两件事差不多在同一时期发生:8月8日,因六四流亡国外多年的诗人北岛应邀回国,参加了"青海湖国际诗歌节",与青海省省委书记、中国作家协会主席、青海省长、宣传部部长等同台讲话,诗歌在那里与权贵结盟。8月12日,致力于为弱势群体维权的王荔蕻女士,在北京朝阳区温榆河法庭遭到审判。而后,在国内外一片抗议声中,王荔蕻被当局强行宣判有期徒刑9个月。
 
 把两个消息放在一起看,就比较有意思了:一位座上宾,一个阶下囚。由此看来,中共当局在蛮横堵住人民维护权利的大门之时,又为北岛等著名流亡人士"善意"地开了一扇小门。这也显示出当今中国知识分子的分道扬镳:一部分人从反抗、出走、到驯服地回归体制,点缀了强权的盛世;另一部分人则仍然坚守独立知识分子的良知,挺身而出,走入民间维权,以自己的受难,点燃中国公民社会进步的火苗。
 
 
 
                    ◎ 北岛背叛诗歌的自由精神
 
 

 我们那一代年轻人,大都记得这样凝重的诗句:"宁静的地平线/ 分开了生者和死者的行列/ 我只能选择天空/ 决不跪在地上/ 以显出刽子手们的高大/ 好阻挡自由的风/ 从星星的弹孔里/ 将流出血红的黎明。""我,站在这里/ 代替另一个被杀害的人/……。"
 
 正因为写出了这样"鞭挞生活和刺人心肠"的诗歌,正因为这样的诗饱含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忧患感,北岛才在八十年代戴着反叛诗人的桂冠成名。1989年1月,北岛等组织了33人联合签名,要求邓小平释放魏京生,希望当局改善人权、推动中国民主化进程。这次签名被认为是1989年学生运动的开端。
 
 六四后,北岛在法国申请了政治庇护,并成为诺贝尔文学奖的候选人。他为六四写的《悼亡》诗句仍然感人肺腑:"不是生者是死者/ 在末曰般殷红的天空下/ 结伴而行/……不是肉体是灵魂/ 每年一起再过一次生日/ 你们有同样的年龄/……。"
 
 然而,二十一年过去,没得到诺贝尔文学奖的北岛,也没有兴趣再为六四的死难者过生日了。他悔其少作,否定自己早期诗歌的艺术价值,也把其中的自由反叛精神一并否定掉了。美的诗歌必然是自由的象征,其中必然蕴含不与强权妥协的自由精神。从抗议强权、流亡他乡到回归体制,昔日的异议诗人在与权势者和解的同时,也背叛了诗歌的自由精神,其诗人的尊严就成了铺路的祭品。
 
 和北岛同时流亡的中国作家刘宾雁,还有晚几年流亡的王若望先生,相继客死异乡。他们有中国传统士人的铮铮骨气,因此至死没有获得中共当局无条件的回国许可。郭罗基先生曾撰文谈到他申请回国奔丧的经过,由于不拿原则做交易,拒绝写悔过书,至今,年迈的郭罗基先生仍然被拒于国门之外。
 
 比较起来,当局给予北岛的优待是非同寻常的了。获得同样优遇的还有流亡美国的原社科院文学所所长刘再复。回国是公民的天赋人权,回国探亲更是人之常情,因此,很多网民出于人道主义同情心,对北岛等人回国表示欢迎,认为这是当局"人性化的举措"。但网民们不知道的是,北岛从2001年起就已经多次回国,包括为父奔丧、再婚。
 
 今年这次的情况非常特殊,作为一个具有指标性的代表人物,北岛这次不是低调地回国探亲,而是公开而高调地出现在中共官方的诗歌节上,荣任为"和谐盛世"助兴的嘉宾。他的照片被登上《人民日报》,新华社还做了专访。负责对外塑造中国形象的《环球时报》发表了评论员的文章,说:"北岛这次在青海的出现,让人感觉到复杂环境下的一点善意,这种善意既有知识分子内心的,也有国家政治层面的。"
 
 
 
                    ◎ 昔日学运鼓动者向强权输诚
 

 许多国内的诗人以及知识分子,不得不在中国那个环境里生存,因此不得不适应那里的一切,是可以理解的。而北岛等人却不同,他们长期受到西方民主国家的庇护和善待,以"异议人士"的名义在海外获得不少支持和资助,但他们却背叛自己过去所追求的一切,以输诚的方式,获得被专制政权宽恕、恩赐的机会。
 
 北岛的输诚方式是公开宣布退出海外的"中国人权组织",不再担任其理事,不再在政治问题上批评中国政府。对北岛释出这种"善意",中共当局深为赞许,并且以同样的"善意"回报。这以后,北岛和刘再复一样,被中共官方的文艺界、学术界正式认可,当局为他们的书籍出版、演讲和获奖大开方便之门。
 
 刘再复回国向当局献纳诚心的方式,是啧啧不已地夸赞太平盛世:"这是鸦片战争一百多年来最好的时期,甚至可以说,千年来中国从来没有这样强盛过。"对于盛世里丑陋可怕的另一面,他闭口不谈。当年刘先生热情投入的八九民运,其重要的诉求之一就是"反腐败",要求社会公正,但刘先生现在却为腐败遍地的"盛世"献上赞歌。如果说北岛背叛的是诗歌的自由精神,那么,刘再复背叛的则是八九民运的初衷与理想。
 
 在2004获邀回国讲学时,刘再复对台湾中央社记者强调说:"六四问题迟早要解决,但我同意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所说,目前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至此,没有比六四受害者更惨痛的牺牲品了。当年八九学生运动在北岛、刘再复等知识分子的鼓动下掀起波涛,酿成血腥惨案至今二十多年,不少受害者亲属都过世了,他们至死没有看到昭雪的一天。1989年5月14日,刘再复在12名学者作家发出的《紧急呼吁》中声明:"如果政府不满足上述要求,他们将和学生一道绝食,坚定不移地奋斗下去。"而现在,刘再复竟然认为解决六四问题不是目前"最重要的事情"。
 
 在《漂流手记》中,刘再复曾专文谈论中国人染上的一种"良知麻痹症",他分析说:"得了这种病症,一切都会变得古怪,一切该不安的再也不会感到不安,一切该感到焦虑的再也不会感到焦虑,一切该感到羞耻的再也不会感到羞耻,……。"不知刘先生本人是否也染上了这种麻痹症,他已经不再为中国大量存在的人权侵犯事件感到不安、焦虑和羞耻了。
 
 这几个流亡西方的著名文人回国造势,给中共当局塑造了一副有凤来仪、万众归心的胜景。当局略施小惠,就在国际上赢得了很大的面子,减少了国内外批评的力度。在目前大批追求民主人权的人士入狱、遭受酷刑之时,北岛和刘再复的言行,无异于默认中共的"政治迫害文化",背叛了所有仍在为民主人权抗争的中国人。
 
 我们只能为中国知识分子忘却前事的能力而哭泣。中国有这么多悲剧,却很少有承担悲剧的人。当初北岛诗歌中的英雄气概和独立人格,已经让位于实用主义者的功利算计,摧眉折腰换来的是出版市场的丰厚收入。当年身处政府的"反面"更容易获得名声,而现在,难以忍受异国寂寞、缺乏承担的流亡者,不再反对、质疑和批判,只要乖乖顺从政府,就能在盛世的大锅里分到一杯羹。
 
 
  
                    ◎ 王荔蕻看见"房间里的大象"
 

 和北岛、刘再复等人一样,王荔蕻也是八九民运的支持者。1989年春,在北京政府机关工作的荔蕻穿着印有"自由万岁"四个红字的衣服,走进游行队伍。在血腥镇压发生之后不久,她离开了政府机关。
 
 和北岛、刘再复等人不同的是,二十年过去,王荔蕻仍然清楚地看见了"房间里的大象",而北岛等人却对此闭上了眼睛。"房间里的大象"的比喻来自一个英语谚语,其中的"大象"是指某种巨大而无可回避的真相(包括惨案),人们往往以合谋性的沉默与之相安无事。
 
 东德时期的诗人库纳尔特曾这样形容那些假装看不见"房间里的大象"的人:"对时代的声音充耳不闻/ 对身边的事件视而不见/ 心知肚明却不言不语/ 这样的人才能活下来终老/ 当然,但是,得有个条件/ 要想这么活,他得是石头刻成的。"
 
 荔蕻不是社会名流,但是她承担了很多社会名流不肯承担的责任。在《"如此自由,如此富有,如此美丽!"――想念王荔蕻》一文里,广州中山大学中文系教授艾晓明以她动人的笔调,叙述了王荔蕻一路走来的人生经历。
 
 荔蕻是共产党的将门之女,曾是一个爱好音乐的少女,下放到延安的北京知青,中文系大学生,政府机关干部,在年过半百的时候,她终于找到自己愿意为之献身的理想――推动维权,争取言论自由。最后,荔蕻因参与福建三网友案围观活动而被控"寻衅滋事",招致判狱。
 
 艾晓明的描述,展示了一个女性知识分子不灭的精神追求。她说:"荔蕻的人生轨迹,因网络而改变。网络凝聚了理想,让一群关注弱势群体命运的人从线上走到线下,力图改变人们在现实中的命运。"艾晓明还告诉我们,荔蕻曾经有过物质上的满足,但她不快乐。一直到几年前开始在北京救助流浪访民的志愿行动,她才重新找到了青年时代的理想、友谊和内在的丰盛。
 
 而北岛和刘再复等人,已经不觉得人生还有什么内在的精神理想需要守护,不认为他人的苦难还值得关注。他们的变化,来自他们迷茫而冷漠的内心,心里没有高尚的价值定力,在万花筒一样变幻的现实里,精于算计却价值模糊的他们,就舍弃自己的责任,选择附庸强权的时髦。
 
 获诺贝尔文学奖的前苏联流亡诗人布罗茨基,在回答自己为什么不回国时说,他不想以一个观光客的身份访问自己的祖国,不想接受来自官方机构的接待。在俄罗斯的文学传统中,有一种超脱俗世的对终极价值的追求。而中国文化的实用性格是非常惊人的,统治者可以利用被统治者的私欲,不费力气地去实施控制。因此,像王荔蕻一类具有高尚精神性的人,只能被孤立于普遍犬儒的社会主流之外。
 

                  ◎ 具有内在光辉才是真正的诗人
 

 在法庭宣判之后,王荔蕻的儿子齐健翔对记者说,他母亲的作风一向敢于承担,而且又拒绝在悔过书上签名,将所有罪名一个人给全扛下了。王荔蕻是幸运的,他的儿子理解母亲为什么坐牢,能认识到母亲的巨大的道德感召力。这应了梭罗在《论公民的不服从权利》一文中的话:"在一个监禁正义之士的政府统治下,正义之士的真正栖身之地也就是监狱。"
 
 艾晓明说王荔蕻有一颗抗拒平庸的"诗意的灵魂",这体现在荔蕻的囚室诗中。去年十月,荔蕻被拘留了八天,她写道:"我如此年轻/ 鬓发葱茏/ 踏进铁笼的'新房'/ ……秋色苍黄/ 白墙黑窗/ 我是光明待嫁的新娘。"
 
 "良心犯/ 从此,我和你们相同了……良心犯/ 从此,我和你们相通了/……从此,我和你们一样/ 用尖刻的冷眼/ 剖解饮鸩的国/ 它以寒冰锁我的身/ 我用滚烫的心拥抱我的骨肉山河/ 从此,站在鸡蛋一边……"
 
 读一读王荔蕻的囚牢诗歌,我们的眼睛会因为她的诗句而明亮起来,这种明亮来自她的信念、正义感和责任感,来自她对被剥夺被欺侮的弱势者的爱,以及为之分担痛苦的热忱。王荔蕻站在鸡蛋一边的事迹很多,例如:救助北京访民、支持三聚氰胺毒奶粉受害家庭、为艾滋病维权者田喜送钱、为山东李淑莲的事奔走、参与"福建三网民"的围观活动等。
 
 好的诗歌,能使人们从麻木中惊醒,获得一种宽广的生命感,前苏联作家索尔仁尼琴曾说:"文学,如果不能成为当代社会的呼吸,不敢传达那个社会的痛苦与恐惧,不能对威胁着道德和社会的危险及时发出警告――这样的文学是不配成为文学的。"以这个标准看,北岛后期的诗歌已经不配称为真正的诗歌,而王荔蕻却由于其诗歌的内在光辉,成为一位真正优秀的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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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香港《争鸣》杂志2011年十月号
 
瑞典茉莉―新浪博客网址: http://blog.sina.com.cn/u/2354541040
 
 
 
                              关于陈光诚,大家都来评评理
 
 
下面内容原载珍珠推特: http://twitter.com/#!/pearlher
 
人大张鸣、历史学家雷颐、茅于轼,笑蜀、秦晖今天为陈光诚发声了,我们更需要你们的声音,你们每一个普通人,你们的声音更重要:请为陈光诚先生评评理,说一句话!您可以自己制作小视频发送至新浪,也可以将视频发送至guoyushan@gmail.com.
 
 
人民大学教授张鸣:陈光诚现在已经被释放,已经是一个可以自由行动的公民,但他现在还是被囚禁,过着比监狱还艰难的日子。21世纪的今天,世界上有哪个国家还能这样令人发指的剥夺一个公民,把一个公民置于死地?
 
清华大学人文学院教授秦晖:我听说山东地方当局,我也不知道是谁,对公民陈光诚给予了非法的迫害,我想这个事情大概不会出于我们最高领导人的意愿,我想这些事情大概是一些基层恶霸在那里为非作歹。如果确有其事的话,我建议大家去起诉他们。但是无论如何像陈光诚这样一个盲人,这样一个为公义而斗争的这么一个人,在中国遭到这样的处境,应该是我们这个国家,我们这个时代的耻辱。
 

历史学家,中国社科院研究员雷颐:陈光诚虽然眼睛看不到光明,但是他的是心中一片光明;相反,很多人是眼睛能看到光明,但是心中却一片黑暗。
 

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关于陈光诚的事,我也一直在关心着他,他是一个盲人,按理说应该受到社会的特别关照,可结果是相反,我们不但没特别关照他,而且处处和他过不去,他遭受了极大的困难,这个对我们社会的公正造成很大的破坏。我希望我们当局对他的问题,应该重新思考,他没有做什么坏事,他表达自己的意见,计划生育这件事情本来就是有争议的事情,我们用一种非常没道理的手段,来对付这么一个盲人,这个太没有道理了,这个社会需要同情心和谐,对一个盲人这样子对待,我是非常的不赞成。我支持陈光诚他的行为他的理想,也许有点毛病但是不足为怪。人总归有点毛病,我们应该看他主要的方面。我呼吁我们这个社会,对这件事情加以重视,
 

刘苏里:光诚的日常生活、通信自由尤其是他的医疗自由必须得到保障,这是最起码的人道主义;所有有良知的中国人要关心光诚现在极端恶劣的处境,并且利用自己各种各样的能力为光诚重获自由做出一点贡献。……
 

原野之风2010:陈光诚事件使我对山东临沂的党政领导非常憎恶,在这样开放的时代公然践踏法律,蔑视人权,非法囚禁打压合法公民,真是倒行逆施,令人发指。还有那些直接参与囚禁殴打陈光诚及其家人的匪徒们,...
 
王克勤:光诚作为一个盲人,作为一个普通的中国农民,为更多人的权利苦苦奔走,经受了太多磨难,他的所作所为,远不是我们其他人所能比。光诚是中国这块土地上我内心深处最为敬仰的中国人之一, ……
 
野夫:我非常尊重这个盲人,他在这个世界所做的努力比我们这些有着眼睛的人所做的更多;地方上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对陈光诚的这种高压、迫害,这都会在历史上留下最可耻的一页;我们都会记住这一切。 ……
 
李 松 我们每个人可能都是在黑暗中孤独的、不安的寻找明天的人。是陈光诚 给我们带来了真诚、勇气和光明的火种。他被邪恶笼罩在黑暗之中,而我们可以高举这他给予我们的火种,走出去,去照亮中国。RT @pearlher: 关于陈光诚,大家都来评评理!
 
黎学文在北京 评光诚事件:你是国家的敌人,你的女儿也是国家的敌人。国家的敌人也是世袭的。 @销魂的十七:临沂ZF已经独立了吧 @晟荃:一个盲人,为黑暗的祖国,寻找着光明。 @荆溪雪枫:和"光...
 
著名评论家笑蜀 :他的眼睛是瞎的,这个无理世界对他是来说黑暗的,但因为他内心的良知的力量,理性的力量,人性的力量,让他比很多视力正常的人,更清楚地认识这个世界,更清楚地认识我们这个民族应该走的道路。 ……
 
 
滕彪:光诚兄弟,你是不幸的,因为你现在失去了自由;你又是幸运的,因为千百万人为你祈祷、为你祝福;因为你的苦难和你的坚守,不仅增强你自己的力量,也鼓舞和感动着更多的人。……
 
曾金燕:2006 年3月11日晚上9点,在山东临沂的一个农村,全家被非法软禁的第195天,袁伟静和她怀中的婴儿一起被扔进路沟。袁伟静的丈夫盲人律师陈光 诚被强摁头及地拖上警车带走了,小婴儿的奶奶,一个七十多岁的女人,也被扔到了路沟里。
 
瑞典的茉莉对陈光诚说的几句话 ※ 光诚,当我想起你,我感到惭愧。你在今年2月被软禁时拍摄的视频里,提到我, 说我数年来一直对你的事不断地用实际行动来提供帮助,素不相识却心心相牵。我心里的牵挂是真实...
 

这时,我看见陈光诚倒在地上,有几个人还在打,我也喊起来了。在混乱当中,光诚的弟媳妇接过了孩子,跑了过来。这个初入人世才100天的孩子,好奇怪,没有哭,睁着亮亮的眼睛。也许,她想替她爸爸看清这个罪恶的场景! ――梁晓燕
 
当双目失明的陈光 诚挖出一颗野菜,告诉我这就是荠菜时,我真是惊奇啊,他不用目光,怎能认识荠菜了呢?那一刻,我想到庄子的一句话"我以神遇而不以目视。" ――杨子云
 

我相信,当我选择和你站在一起,我会看见我看不见的东西。我为此而感谢你。 ――王 怡
 
陈光诚看不到一丝的光明,但他却是一位真正的"光明之子"和"白昼之子",他不在黑暗里,而是跌跌撞撞地走在寻找真理和公义的道路上。-―余 杰
 
让他们这些起而行的人孤军奋战,是社会的耻辱。 ――萧 瀚
 
 
陈光诚是中国人的骄傲,对他的迫害行为令我震惊。 ――周国平
 
 
※ 继沙叶新发声支持国庆探访陈光诚的活动,今天,杜导斌在偶新浪微博留言表示,@杜导斌:我若能去也会去! #自由光诚 #freecgc

 
章诒和 :我要大喊:山东临沂陈光诚!山东临沂陈光诚!!山东临沂陈光诚!!!
 
 
艾晓明 :10月5日即将到来,这一天也会过去;对陈光诚的非法拘禁不结束,每一天的暴行,都在动员公民良知,拷问这个社会对罪恶的容忍度。10月5日后还有无数个建功立业的好日子,临沂不是禁飞区,没有导弹发射基地,不是军事重镇,谁都可以去。孔夫子几千年华夏文明儒雅传统,岂能断送在临沂东师古。让陈光诚自由,是你们可以做的,让祖国伟大的最美好礼物。让那些看守国庆放假,回家喝酒给国家庆生享受天伦之乐,这有什么难的!动用全国各地警察拦截铁路沿线,坚持打一场针对光明、正直、坦诚和爱的战争,这是谁的主意?还有比这样更可恶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吗?
 
展江:最近几年来,在我们国家的基层,一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有所改善,另外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尤其相对集中在像山东这些地方,不客气的说,对民众维护自身和相邻的正当权益的行为采取
 
著名学者秋风:陈光诚的遭遇真的让人震惊,希望有关当局能够有那么一点点人性对待一个盲目的子民,不要把他逼到绝路上去;任何一个国民,如果因为政府的逼迫而走到绝路上,都是这个国家的耻辱。
 
台湾央广主持人杨宪宏说,陈光诚的问题应该是对两岸会谈的诚信的一个考验,台湾对共产党听其言,观其行。
 
马英九总统接到袁伟静的信函,答复会在两岸会谈的适当的时机,向大陆提出陈光诚夫妇以及其六岁的女儿所遭遇的对待的问题。希望马总统不断跟进,为两岸人民福祉加油努力。
 
吴稼祥:假如一个政权连一个残疾人都害怕到这种程度,这个政权比残疾人更残疾。
 
11:13 AM Sep 9th 2011
 
瑞典的茉莉对陈光诚说的几句话
 
※
 
光诚,当我想起你,我感到惭愧。
 
你在今年2月被软禁时拍摄的视频里,提到我,
 
说我数年来一直对你的事不断地用实际行动来提供帮助,素不相识却心心相牵。
 
我心里的牵挂是真实的,但是,
 
长期流亡海外,对国内人权被侵犯的事情,
 
我能做的很少,心有余而力不足。
 

※
 
光诚,想起你,我为你骄傲!
 
你的眼睛看不见,但你的心
 
比我们的心更清亮,更光明。
 
在无边的黑暗里,在冰霜一样严酷的时代
 
你,光明而温暖的盲者
 
承担起为中国弱势者维权的重任,
 
饱尝痛苦和摧残,历尽艰辛。
 

※
 
光诚,当我想起你的小女儿克斯,我心里难过。
 
年幼的儿童,有天赋的自由,
 
而小克斯的家,却形同监狱。
 
同龄的孩子都上学去了,
 
小克斯却只能独自在家玩沙子。
 
但愿小克斯知道:
 
很多阿姨叔叔没有忘记她的处境,
 
为了她的受教育权,很多人在奔走呼号。
 

※
 
光诚,想起你的妻子袁伟静,
 
我为你感到庆幸。
 
这位伟大而温柔的女性,她选择了你,
 
也就是选择了苦难。
 
作为你的眼睛,她会带领你,跟随你
 
走出绝境,走向黎明。
 

※
 
光诚,我知道,
 
你们眼前的道路仍然黑暗苍茫,
 
被禁锢的岁月令人悲伤。
 
但是,在历史的评判中,
 
很少有人像你们一样,
 
活得那样高贵,那样纯粹。
 

※
 
光诚,请相信,
 
中国民间的良心不会死绝,
 
我们决不放弃,我们仍在寻找
 
每一个改善你们处境的可能性。
 
希望始终不渝,希望属于你们!
 
对你们一家,我在这里献上
 
无尽的祝福。
 

2011年9月6日

瑞典茉莉―新浪博客网址: http://blog.sina.com.cn/u/2354541040